食药署指出,今年1至3月共完成77件食品检验真菌毒素,包括米类4件、麦类5件、薏仁与藜麦3件、花生制品36件、红曲制品7件、咖啡类5件、其他食品17件(包含果干类6件、坚果类5件、香辛类2件、莲子1件与花椒3件),检验结果均合格。

食药署解释,真菌毒素系由霉菌生长而产生,广泛污染食品,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不同程度危害。为保障国人饮食安全,食药署联合地方政府卫生局持续监测市售食品真菌毒素污染,并参酌历年监测结果、食品相关法规修正及国人饮食习惯等,调整年度监测食品类别及检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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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署呼吁食品业者,依循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落实自主管理,贩卖之食品违反中央主管机关依食安法第17条所定之标准,不合格产品依同法第52条第1项第2款下架、回收并销毁,违反者依同法第48条第1项第8款,经命限期改正,届期不改正者,最高可处罚新台币300万元。

食药署将持续加强市售食品真菌毒素监测,倘经抽验与规定不符者,移请地方卫生机关依食安法及相关规定处办,并将违规业者列为加强稽查辅导对象,以维护国人食的安全。

食药署针对真菌毒素进行抽查。食药署提供
食药署针对真菌毒素进行抽查。食药署提供
食药署针对真菌毒素进行抽查。食药署提供
食药署针对真菌毒素进行抽查。食药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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