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匿名社群平台上抱怨,自己任职于一间美语补习班担任柜台,却遭遇离谱的内部规定:下课后若未确实关闭冷气、电风扇等电器,员工就必须依补习班对面国小租借教室的费用自行负担。

该名网友指出,近期打扫阿姨发现一间教室的冷气自5日晚间20时30分一路运转至8日上午11时,将近4天未关,补习班因此要求教室负责人及另一名柜台人员共同负担1万2500元。虽然她本人不在扣款名单内,但仍被这笔金额吓到,询问:「这样的规定合法吗?我可以匿名向劳工局检举、请他们来劳检吗?」

对此,劳动部回应,根据《工作规则审核要点》规定,公司惩罚内容应不含解雇或扣薪处分,且不得订定惩罚性或赔偿性罚款。劳基法第22条及第26条另有规定, 工资应全额直接给付劳工,且不得预扣工资作为违约金或赔偿费用。劳工如因疏失致使雇主受损害时,雇主宜另循司法途径寻求救济,不得迳自扣发工资。

劳动部提醒,若发现事业单位违反工作规则审核要点或劳基法,可详载事业单位名称、地址及具体事证,向该事业单位所在地劳工行政主管机关请求处理,以维权益。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蒋万安见离任星国代表喊「好兄弟」 还送101音乐盒做纪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