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CTWANT》报导,台中荣总神经外科杨孟寅、廖致翔、郑文郁等3名医师,长期放任无照的医疗器材厂商人员进入手术房,甚至让厂商人员执刀操作内视镜手术,自己在旁「纳凉」观看,至少3年以上,粗估受影响至少180名病人,引发医界震惊,卫福部也已发函台中市卫生局要求进一步调查。
面对外界质疑,台中荣总副院长李政鸿今天上午出面说明,表示院内明文规定严禁任何非医疗人员从事医疗行为,但坦言若遇到新仪器操作较为复杂,确实可能需要厂商提供技术协助,不过不能进入管制区。
李政鸿强调,台中荣总目前已成立专案小组,将厘清影片真实性、事件发生时间与实际手术内容,并强调后续将依法处理,秉持「勿枉勿纵」原则。
台中市卫生局表示,针对媒体报导台中荣民总医院疑似涉及不当医疗行为一案,卫生局已于今(7)日接获讯息后立即派员前往稽查,目前正全力厘清相关事证,若查证属实将依法严办。
卫生局强调,医疗行为须由具合法医师资格者依法执行,任何未具资格人员从事医疗行为,皆属违法,绝不容许。依《医师法》规定,未具医师资格执行医疗业务者,可处6个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得并科新台币150万元以下罚金;另若医院容留密医,依《医疗法》最高可处新台币50万元罚锾,情节重大者,并可处停业或废止开业执照。
卫生局重申,倘经查证属实,将依法严办,严格把关医疗安全,确保市民就医权益与医疗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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