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警分局交通分队警员王御蒲获报前往自强路与力行路口处理交通事故,杨男表示骑车要通过台中旧城区唯一现存的「圆环钟塔」时,竟被左侧来的轿车擦撞,所幸因警方在路口设置多支监视器,迅速掌握事发影像,通知肇事的32岁男子说明。
洪男向警方表示与机车骑士擦身而过时确实听到声响,但以为是小石头弹到车身,没意识到有发生碰撞就开车离开,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62条规定,对其肇事后未依法处置行为进行告发。
警方提醒,依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62条规定:「汽车驾驶人驾驶汽车肇事,无人受伤或死亡而未依规定处置者,处1千元以上3千元以下罚锾;逃逸者,并吊扣其驾驶执照1个月至3个月。」民众若不慎发生交通事故,务必留在现场并拨打110报警处理,无论事故大小皆不可擅自离开,以免因逃逸行为面临更严重后果,影响自身权益与他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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