佶城实业于1994年由曾姓家族成立,登记资本额2千万元,主要是经营松紧带、缎带、蕾丝、拉链等成衣配件买卖与进出口业务。吴丽卿为佶城实业会计主管,身兼会计及出纳等财务业务,是曾家大哥曾燕鹏之妻。
曾燕鹏为佶城实业股东,负责审核及控管公司出帐业务;黄淑英则为记帐士,负责佶城实业的记帐事宜。
检调查出,吴丽卿利用帐目一把抓的机会,联手曾燕鹏、黄淑英涉嫌虚设联商行公司、如衣公司、耿祥商行、曜越公司、佶合利实业、佶联利公司、昱宸公司等7家公司行号,借以和佶城实业进行假交易,掏空公司资金。
检调估算,吴丽卿等人透过虚伪买卖,共计A走佶城实业逾1.9亿元,并虚增公司营业进项金额逾1.8亿元,逃漏营业税额达935万余元;此外,吴女为掩饰犯行还作假帐,将现金提领转汇到人头帐户后,转定存到外币帐户等方式洗钱。
台北地检署今日侦结,认定吴丽卿、曾燕鹏、黄淑英及人头公司各负责人吴竹山、胡明信、蔡英西、魏丽满、蒋玉慧等8人所为,均涉犯《刑法》业务侵占、《商业会计法》、《洗钱防制法》、《税捐稽征法》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诉。
检方痛批,吴女在本件犯罪居于主导地位,犯罪所得高达上亿元,且犯后犹饰词狡辩、不知悔改,建请法院量处12年以上有期徒刑,以示惩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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