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野针对财划法攻防不断,立法院去年底修正财划法释出中央财源后,蓝白11月14日再度三读通过修正财划法,借以保障全国各县市计划型补助款不受中央调整。政院认为三读条文影响中央对地方补助款财源调整及协助能力、超过当年度举债上限、造成中央政府各项施政项目无法顺利推动等,有窒碍难行之处,因此向立法院提出覆议案。
覆议案在5日遭蓝白否决,行政院强调不会执行违法的财划法,更不会以此重编明年度总预算,近日许多民进党立委及法律学者则主张不应让条文生效,必须透过不副署借以不公布法律,挡下恶法。
财划法最晚须于15日公告,民进党昨天已透过便当会取得共识,要让行政部门自行决定财划法是否副署。政院人士指出,便当会的结论很明确,就是大家一致支持总统赖清德、行政院长卓荣泰的决定,至于方式为何,时候到了自然就会宣布。
民进党政策会执行长、立委吴思瑶昨天在便当会后指出,会中大家皆体认国会状况有如失速列车,因此执政党必须负责任善尽宪法忠诚义务,坚毅果决踩刹车,但究竟要如何因应,途径必须合宪,而不管是选择不副署,或不执行都是合宪的方式。
只不过,根据宪法增修条文第3条第2项第2款,覆议时,如经全体立法委员1/2以上决议维持原案,行政院院长应即接受该决议。主张不副署的律师黄帝颖则受访表示,条文指「行政院院长应即接受该决议」,可说是一个宣示的规定,但没有产生法律效果,且副署权与覆议失败的条文也各自独立,并不相关。
所谓「副署权」,是指依据宪法第37条,总统依法公布法律,发布命令,须经行政院院长之副署,或行政院院长及有关部会首长之副署。黄帝颖表示,副署权是宪法本文给予行政院长独立判断的机制,也是权力制衡的一环,时任行政院长郝柏村也曾动用过,只是当年背景是针对人事案,而非如今危及国家与宪法的财划法时刻。
黄帝颖说,过往有宪法法庭把关违宪恶法,现今则发生难以想像、没有人守护宪法的瘫痪情况,行政院本来就是宪法机关,应该要在恶法法定程序未完成,就跳到第一线守护宪法。
东吴大学法律系聘教授张嘉尹昨天也在记者会提到,法律公布即具拘束力,若行政院不同意立法院通过的法律,却选择「副署、公布后不执行」,恐侵蚀宪政基础,「不副署」才是伤害最小、最能体现责任政治的宪政手段。(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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