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孟安说明,过去蔡英文前总统执政时期,立法院5次函请总统府秘书长进行专案报告、马英九前总统期间4次、陈水扁前总统时期15次,当时政府均基于宪法规定与对责任政治之认知予以婉拒。这证明了「总统府秘书长不赴立院进行专案报告」并非单一政党之主张,而是立足于宪法规范、长期稳定且不分党派的制度实践。

潘孟安表示,总统身为宪法之守护者,其首要职责即在于捍卫宪法与宪政秩序。总统府作为辅助总统行使宪政职权的幕僚机关,必须严守宪法规范之界线,确保机关职权行使不致逾越宪政分际,方能维持民主政治之稳定与永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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