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世坚表示,法律就是为人民服务,我国9成以上台湾人民都主张罪大恶极时,当然就是死刑。他说,死刑很简单,光死刑的目的就不应该废除,这个目的就是还被害者公道。
王世坚指出,杀人偿命是千古不变的定律,如果一而再再而三纵容死刑犯,反而会让法治崩解,因为人民会要求把武器权释出,若政府不能帮忙维护公道,人民受到迫害、残害时,就只能自己去讨回,这时候法治就崩解了。
王世坚认为,只有被害人有原谅的权利,所以不要再假仁假义,任何第三者都没有权利去原谅。他批评,用废死来凸显自己的假仁假义,是集体的虚伪,我们社会很清醒,不要陷入集体虚伪。
他说,公权力来自于公信力,来自于人民相信政府、法治,如果公信力荡然无存,那我们干嘛授权给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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