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秋远今天下午在脸书发文表示,立法院法制局希望设计「离婚冷静期」,往后离婚要等待30天至3个月,还要接受离婚咨商,如果双方到时候仍要离婚,法院才会核发同意书。

但吕秋远质疑「降低离婚率的用意在哪,其实难以理解」,强迫不适合的人在一起,很难符合现在宪法法院与最高法院的离婚见解,法院目前大都是倾向让不适合的人分开。而且降低离婚率是否能让社会更快乐,其实很不好说。

吕秋远提议不如试试「结婚犹豫期」,两个人如果决定结婚,可以去户政事务所登记,但是3个月后才生效,这段期间两人要去上婚姻咨商课程,不得缺课,如果缺课或3个月后没再一起去户政事务所确认,则结婚不成立。他认为这样肯定能降低离婚率,毕竟结婚的人少了,离婚的人也会少,这个建议应该比立法院法制局的建议好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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