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指出,女子潘晨曦与受害者张女原为同事,2人均于万华区西昌街的华冠大饭店就职。然而,潘女因张女借款280万元不还,私下找上了天道盟孔雀会会长陶海龙协助讨债,双方并约定事成后将以6成作为陶男报酬。

岂料,张女经陶男及同伙简杰森追讨后仍未及时还款。今年9月30日午间,潘女撞见张女有来上班,便随即将消息通知陶男;接著,陶男便协同简男、男子柯献智、吴思岳,一行人前往饭店向张女讨债。

双方因还款问题兜不拢,简男一出手就重重甩了张女2下巴掌,打得张女当场脑出血并倒地昏迷;所幸,张女在紧急送医救治后捡回了一条命。对此,警方获报后循线找到陶男等人,依杀人未遂罪嫌移送法办。

台北地检署今日侦结。检方认定,简男仅徒手打了张女巴掌2下,并未使用刀械,且潘女、陶男及同伙等5人是为了追讨债务,应无置张女于死的强烈动机,5人应无主观上的杀人犯意,全案依涉伤害罪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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